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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1 起施行

位置信息服务使用条款

第一条(目的)

本条款旨在规定OWEAV Inc.(株式会社OWEAV,以下简称“本公司”)运营的点点(以下简称“本服务”)在位置信息服务使用方面,本公司与用户及个人位置信息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责任事项及其他必要事项。

第二条(条款的效力及变更)

  1. 本条款自拟使用位置信息服务的用户同意本条款并按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使用本服务时起发生效力。
  2. 本公司在本服务或本公司网站上公示本条款,以便用户轻松确认本条款的内容。
  3. 本公司可以在不违反《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等相关法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变更本条款。
  4. 本公司变更条款的,原则上自适用日前7日起公告适用日期及主要变更内容。属于对用户不利或者重要的变更的,原则上自适用日前30日起公告,或者以电子方式另行通知。
  5. 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条款的,可以停止使用位置信息服务或者解除使用合同。

第三条(术语的定义)

  1. “位置信息”是指关于具有移动性的物品或者个人在特定时间所处或者曾经所处场所的信息,且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收集的信息。
  2. “个人位置信息”是指特定个人的位置信息;即使仅凭位置信息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但与其他信息容易结合即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亦包括在内。
  3. “个人位置信息主体”是指通过个人位置信息被识别的人。
  4. 本条款未另行规定的术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

  1. 本条款未载明的事项,依照《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等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服务条款。

    2.点点是面向年满19周岁成年人的服务,不允许未满19周岁的用户注册及使用本服务。

第五条(位置信息服务的内容)

  1. 本公司在取得用户同意后,为下列目的使用个人位置信息。
    • 推荐附近的用户
    • 计算并显示用户之间的大致距离
    • 利用位置的探索及筛选功能
    • 用户以当前位置为基准确认所在地区的功能
  2. 位置信息使用状态为“使用中”且终端的位置权限已获允许的,在启动应用或者返回前台等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可以更新当前位置。
  3. 本公司在用户未使用应用期间不收集新的位置信息,也不要求后台或者始终允许的位置权限。
  4. 本公司将终端测得的位置在服务器上降低精度,以约1km的网格为单位存储。不存储位置精确度、海拔、速度或者移动路径。
  5. 本公司不向其他用户公开准确的位置坐标、地址或者位置网格值。对其他用户仅可提供由服务器计算的“N km以内”等大致距离,以及反映位置信息的推荐顺序。
  6. 根据位置测定方式、终端状态及网络环境等,显示的距离与实际距离可能存在差异。
  7. 用户设置“距离不公开”的,仍可继续使用基于位置的推荐及距离计算,但不向其他用户显示距离值。
  8. 暂停使用位置信息或者撤回同意的,基于位置的推荐、距离计算及距离提供功能的使用将受到限制。

第六条(服务使用费)

  1. 本公司不就位置信息服务本身另行收取使用费。
  2. 使用位置信息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通信费等,可能依照用户所加入的移动通信运营商或者网络服务的政策向用户收取。
  3. 有关本服务的付费订阅及支付事项,依照另行制定的服务条款及相应应用市场的政策。

第七条(服务的变更及中止)

  1. 具有下列各项事由的,本公司可以变更位置信息服务的全部或者部分,或者临时限制、中止。
    • 服务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更换或者发生故障的
    • 通信运营商或者位置信息相关服务的提供中断的
    • 为服务的稳定性或者安全所必需的
    • 发生自然灾害、国家紧急状态等不可抗力事由的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有关机关的命令等而有必要的
  2. 预定进行对用户产生重要影响的服务变更或者中止的,本公司在可能的范围内事先告知其事由和内容。但情况紧急或者难以事先预见的,可以事后告知。

第八条(个人位置信息的使用、保存及销毁)

  1. 本公司仅在本条款规定的位置信息服务提供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位置信息。
  2. 已存储的个人位置信息自最后一次位置更新时点起最长保存30日后删除。
  3. 保存期限届满的个人位置信息,即使在实际删除处理完成之前,也不用于基于位置的推荐、距离计算或者向其他用户提供距离。
  4. 本公司依照《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等相关法律》,在位置信息系统中自动记录位置信息收集、使用、提供事实确认资料。确认资料在必要范围内记录用户识别值、处理类型、处理目的、处理时间以及必要时距离提供对象的识别值等,不记录准确的位置坐标、地址、位置网格值或者距离值本身。
  5. 第4款的位置信息收集、使用、提供事实确认资料原则上保管190日后销毁。但用户撤回位置信息使用同意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属于撤回范围的确认资料不迟延地予以销毁。
  6. 个人位置信息的使用目的已达成的,本公司不迟延地销毁个人位置信息;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保存的确认资料等除外。
  7. 销毁个人位置信息时,采取必要措施使其无法恢复或者再生。
  8. 用户请求删除账号的,本公司立即停止该账号的位置信息使用,并将其从基于位置的推荐及其他用户的距离查询对象中排除。账号删除宽限期届满后账号被最终删除的,已存储的个人位置信息一并删除。

第九条(向其他用户显示距离及向第三方提供)

  1. 本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向其他用户提供准确的位置坐标、地址或者位置网格值。
  2. 本公司可以将利用用户位置信息计算出的大致距离信息显示给服务内的其他用户。
  3. 对设置“距离不公开”的用户,其距离值不向其他用户显示。
  4. 本公司超出本条规定的服务提供范围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位置信息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接收方、提供目的等必要事项告知用户,并事先取得必要的同意。
  5.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通报个人位置信息向第三方提供事实的,本公司以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将接收方、提供日期时间及提供目的等通报用户。

第十条(个人位置信息主体的权利)

  1. 用户可以随时撤回其对个人位置信息使用的全部或者部分同意。
  2. 用户可以通过应用的位置信息设置,临时中止个人位置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
  3. 用户临时中止位置信息使用的,新位置信息的收集、存储以及基于位置的推荐、距离计算、距离提供立即中断。已存储的位置信息不用于位置功能,保存期限届满后予以删除。
  4. 用户可以随时重新开始使用位置信息。恢复后在存储新的位置信息之前,不再使用临时中止前存储的位置信息。
  5. 用户撤回位置信息使用同意的,本公司立即中断新位置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并不迟延地销毁撤回范围内的个人位置信息及位置信息收集、使用、提供事实确认资料。
  6. 撤回同意后如需重新使用位置信息服务,应当重新同意位置信息服务使用条款。
  7. 用户可以就下列各项资料要求查阅或者告知;该资料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更正。
    • 关于本人的位置信息收集、使用、提供事实确认资料
    • 本人的个人位置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第三方提供的理由及内容
  8. 本公司无正当理由不拒绝用户依据第7款提出的要求。
  9. 用户可以通过应用的位置信息设置或者客户支持团队行使本条规定的权利。

第十一条(位置信息的保护及管理负责人)

  1. 本公司为妥善管理和保护个人位置信息并顺畅处理用户的咨询及投诉,指定并运营位置信息管理负责人。
  2. 本公司为防止位置信息的泄露、篡改、损毁等,实施访问权限管理、加密通信及其他必要的管理性、技术性保护措施。
  3. 位置信息管理负责人如下。
    • 姓名: Juhui Kim
    • 职务: 位置信息政策及运营负责人
    • 电子邮箱:

第十二条(损害赔偿及责任)

  1. 因本公司违反《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等相关法律》第15条至第26条规定的行为致使用户遭受损害的,用户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本公司请求损害赔偿。
  2. 此时,本公司不能证明其无故意或者过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3.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由、用户的归责事由,或者在本公司无故意、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通信网、位置测定系统等故障,致使无法正常提供位置信息服务的,本公司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 本条不得解释为排除或者不当限制本公司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的调解)

  1. 本公司收到用户与位置信息相关的咨询或者投诉的,努力迅速、诚实地予以处理。
  2. 就与位置信息相关的纠纷,当事人之间未能达成协商或者无法协商的,本公司可以依照《位置信息保护及利用等相关法律》向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申请裁定。
  3. 就与位置信息相关的纠纷,当事人之间未能达成协商或者无法协商的,本公司与用户可以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向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第十四条(公司信息及联系方式)

本公司的商号、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 商号: OWEAV Inc.(株式会社OWEAV)
  • 代表人: Juhui Kim
  • 地址: 302, 6-1 Yeonmujang 7ga-gil, Seongdong-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 营业执照编号: 650-81-04023
  • 位置信息服务业申报编号: 第1351号
  • 电子邮箱:
  • 网站: dotmate.app

地理信息来源标注

本服务使用 GeoNames 提供的地理信息。

附则

本条款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