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01 起施行
位置資訊服務使用條款
第一條(目的)
本條款訂定點點位置資訊服務的使用條件、個人位置資訊處理及使用者權利。
第二條(條款的效力及變更)
- 本條款自欲使用位置資訊服務之使用者同意本條款,並依本公司訂定之程序使用本服務時起發生效力。
- 本公司將本條款公告於本服務或本公司網站,俾使使用者得以輕易確認其內容。
- 本公司得於不違反《位置資訊之保護及利用等相關法律》等相關法令之範圍內變更本條款。
- 本公司變更條款時,原則上自適用日7日前起公告適用日期及主要變更內容。變更內容對使用者不利或屬重大變更者,原則上自適用日30日前起公告,或以電子方式另行通知。
- 使用者不同意變更後之條款時,得停止使用位置資訊服務或終止使用契約。
第三條(用語定義)
個人位置資訊指可識別特定個人的位置資訊,包含與其他資料容易結合後可識別個人的情形。其他用語適用位置資訊法與服務條款。
第四條(相關法令的適用)
本條款未明定之事項,依《位置資訊之保護及利用等相關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與本公司之服務條款。
第五條(位置資訊服務的內容)
經使用者同意,提供附近會員推薦、概略距離、位置搜尋與篩選及依目前位置確認地區的功能。
功能與裝置權限開啟時,於使用應用程式期間更新位置;未使用時不蒐集新位置,也不要求背景或永遠允許權限。位置以約1公里網格精度保存,不保存位置精度、高度、速度或移動路徑。
隱藏距離僅隱藏顯示值,位置推薦與計算仍繼續。測量、裝置或網路狀態可能造成距離差異。暫停或撤回位置同意時限制相關功能。
第六條(服務使用費用)
- 本公司就位置資訊服務本身不另行收取使用費用。
- 使用位置資訊服務過程中所產生之數據通訊費等,得依使用者所申辦之電信業者或網路服務之政策向使用者收取。
第七條(服務的變更及中止)
- 有下列各款事由時,本公司得變更位置資訊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暫時限制或中止之。
- 服務設備之檢查、維修、更換或發生故障時
- 電信業者或位置資訊相關服務之提供中斷時
- 為本服務之穩定性或安全性而有必要時
- 發生天災、國家緊急狀態等不可抗力事由時
- 依相關法令或相關機關之命令等而有必要時
- 預定進行對使用者有重大影響之服務變更或中止時,本公司於可能範圍內事先告知其事由及內容。但情況緊急或難以事先預見者,得於事後告知。
第八條(個人位置資訊的利用、保有及銷毀)
- 本公司僅於本條款所定位置資訊服務提供目的所必要之範圍內利用個人位置資訊。
- 所儲存之個人位置資訊自最後一次位置更新時起最多保有30日後刪除。
- 保有期間屆滿之個人位置資訊,縱於實際刪除處理完成前,亦不用於位置基礎推薦、距離計算或向其他使用者提供距離。
- 本公司依《位置資訊之保護及利用等相關法律》,於位置資訊系統自動記錄位置資訊蒐集、利用、提供事實之確認資料。確認資料於必要範圍內記錄使用者識別值、處理類型、處理目的、處理時間,以及必要時距離提供對象之識別值等,不記錄精確之位置座標、地址、位置網格值或距離值本身。
- 第四項之位置資訊蒐集、利用、提供事實確認資料,原則上保管190日後銷毀。但使用者撤回位置資訊利用同意時,依相關法令將撤回範圍所涉之確認資料立即銷毀。
- 個人位置資訊之利用目的達成時,本公司除依相關法令應保存之確認資料等外,將個人位置資訊立即銷毀。
- 銷毀個人位置資訊時,採取必要措施使其無法復原或重製。
- 使用者申請刪除帳號時,本公司立即停止該帳號之位置資訊利用,並將其排除於位置基礎推薦及其他使用者之距離查詢對象之外。帳號刪除寬限期屆滿而帳號最終刪除時,所儲存之個人位置資訊亦一併刪除。
第九條(向其他使用者顯示距離及提供予第三方)
僅向其他使用者提供概略距離與位置推薦結果,不提供精確座標、地址或位置網格值。設定隱藏距離後亦不顯示距離值。
- 本公司逾越本條所定服務提供範圍而將個人位置資訊提供予第三方時,依相關法令將接受提供者、提供目的等必要事項告知使用者,並事先取得必要之同意。
- 依相關法令應通知個人位置資訊已提供予第三方之事實時,本公司依法令所定方式將接受提供者、提供日期時間及提供目的等通知使用者。
第十條(個人位置資訊主體的權利)
- 使用者得隨時撤回其對個人位置資訊利用之全部或一部同意。
- 使用者得透過應用程式之位置資訊設定,暫時停止個人位置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提供。
- 暫停使用位置資訊期間,本公司不蒐集、利用或提供新的位置資訊,已儲存之位置資訊亦不用於位置功能。
- 使用者撤回位置資訊利用同意時,本公司立即停止新位置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提供,並將撤回範圍之個人位置資訊及位置資訊蒐集、利用、提供事實確認資料立即銷毀。
- 撤回同意後欲重新使用位置資訊服務者,須再次同意位置資訊服務使用條款。
- 使用者得就下列各款資料要求閱覽或告知,該等資料有錯誤時並得要求更正。
- 關於本人之位置資訊蒐集、利用、提供事實確認資料
- 本人之個人位置資訊依相關法令提供予第三方之理由及內容
- 本公司不會無正當理由拒絕使用者依第六項所為之要求。
- 使用者得透過應用程式之位置資訊設定或客服團隊行使本條所定之權利。
第十一條(位置資訊的保護及管理負責人)
- 本公司為妥善管理及保護個人位置資訊,並順利處理使用者之詢問及不滿,指定並設置位置資訊管理負責人。
- 本公司為防止位置資訊外洩、竄改、毀損等,實施存取權限管理、加密通訊及其他必要之管理性、技術性保護措施。
- 位置資訊管理負責人如下。
- 姓名: Juhui Kim
- 職稱: 位置資訊政策及營運負責人
- 電子郵件: help@oweav.com
第十二條(損害賠償及責任)
- 本公司違反《位置資訊之保護及利用等相關法律》第十五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之行為致使用者受有損害時,使用者得依相關法令向本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 於此情形,本公司未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依相關法令負擔責任。
-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事由、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或非因本公司故意、過失所生之通訊網路、定位系統等故障,致無法正常提供位置資訊服務時,本公司於相關法令所定範圍內負擔責任。
- 本條不得解釋為排除或不當限制本公司因故意或過失所生之法律上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的調解)
- 本公司受理與位置資訊相關之使用者詢問或不滿時,努力迅速且誠實地處理。
- 就位置資訊相關爭議,當事人間未能達成協議或無法協議時,本公司得依《位置資訊之保護及利用等相關法律》向廣播媒體通訊委員會申請裁定。
- 就位置資訊相關爭議,當事人間未能達成協議或無法協議時,本公司與使用者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向個人資料糾紛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十四條(本公司資訊及聯絡方式)
本公司之商號、地址及聯絡方式如下。
- 商號: OWEAV Inc.(株式會社OWEAV)
- 代表人: Juhui Kim
- 地址: 210-9, 2F, 112 Dogok-ro, Gangnam-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 營業登記號碼: 650-81-04023
- 位置資訊服務事業申報號碼: 第1351號
- 電子郵件: help@oweav.com
- 網站: dotmate.app
地理資訊來源標註
本服務使用 GeoNames 提供的地理資訊。
- 來源: GeoNames (https://www.geonames.org/)
- 授權: CC BY 4.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附則
本條款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