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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起施行

隱私政策

OWEAV Inc.公開點點處理的個人資料項目、目的、保管期間及使用者行使權利的方式如下。

第一條(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及處理項目)

  1. 會員註冊及會員管理
    • 處理目的: 使用者識別、實名認證、成年及註冊資格確認、帳號建立與管理、防止重複與不正註冊、使用契約管理、隱藏熟人(下列第7項)比對
    • 處理項目: 認證 UID、電子郵件地址、手機號碼、是否完成實名認證、實名認證方式、是否為外國人、是否成年、是否具備註冊資格、認證日期時間、匿名識別值
    • 使用手機實名認證時暫時處理之項目: 姓名、實名認證機構確認之手機號碼、出生年月日、性別、連結資訊(CI)・重複註冊確認資訊(DI)
    • 使用護照・身分證件實名認證時暫時處理之項目: 護照或身分證件影像、臉部照片(自拍)、活體偵測影片、姓名、證件號碼、出生年月日、性別、國籍、核發國、手機號碼
    • 處理依據: 本服務使用契約之締結與履行,以及適用相關法令上義務時之義務遵循

    手機號碼為用於實名認證及隱藏熟人(下列第7項)之必填項目,本公司利用實名認證機構或 Didit 確認並傳送之號碼。本公司不儲存姓名、手機號碼及 CI/DI 原文,僅保管比對值及為防止重複與不正註冊所必要之匿名識別值,並於帳號刪除完成時銷毀比對值。

    護照・身分證件實名認證資料(身分證件影像、臉部照片、活體偵測影片、證件號碼)由實名認證專業業者 Didit 處理,不儲存於本公司資料庫。在海外身分證明文件驗證過程中取得的姓名、國籍、證件核發國及證件號碼,以及經Didit驗證的手機號碼,僅於確認註冊資格及防止重複註冊所需的期間內暫時處理。本公司不以原始形式儲存上述資訊,並於處理完成後立即刪除。如發現疑似重複註冊的情形,將由專人查核後決定是否允許註冊。判定結束後,本公司即請求 Didit 刪除原始資料。為以此方式確認手機號碼,號碼得經由 Didit 傳送予簡訊・訊息傳送業者。

  2. 個人檔案及配對服務之提供
    • 處理目的: 個人檔案之構成與顯示、使用者推薦、探索與篩選、LIKE/PASS、配對及服務個人化
    • 必要或基本處理項目: 暱稱、出生年月日、個人檔案照片、個人檔案照片之公開範圍(公開、非公開)及顯示順序、個人取向及提供本服務所需之個人檔案資訊
    • 選擇性處理項目: 自我介紹、追加個人檔案照片、身高、生活型態、興趣、取向資訊、關係狀態、活動地區等使用者選擇輸入之資訊
  3. 照片之自動審核(個人檔案・社群貼文・聊天)
    • 處理目的: 阻擋顯示性內容等不符合營運政策之照片、保護使用者及安全之服務營運
    • 處理項目: 個人檔案照片、社群貼文照片及聊天附加照片之影像、審核結果及事由分類、審核時間
    • 處理依據: 本服務使用契約之締結與履行,及本公司為保護使用者之正當利益
  4. 聊天、社群及使用者間之連結
    • 處理目的: 小點訊息、配對、一對一聊天、社群貼文與留言等服務之提供,及非公開照片公開請求與同意之處理
    • 處理項目: 訊息內容、貼文、留言、撰寫時間、相對人或貼文之識別資訊、非公開照片之公開選擇及同意紀錄、各聊天室之閱覽權限紀錄、相關服務使用紀錄、編輯或刪除前之訊息原文(僅存於伺服器、不向使用者及相對人顯示之紀錄)
  5. 舉報、封鎖及安全之服務營運
    • 處理目的: 防止冒充、盜用、騷擾與不正使用,舉報與封鎖之處理、使用限制、防止重新註冊、爭議及客服諮詢之處理
    • 處理項目: 舉報與封鎖紀錄、舉報事由及資料、帳號與個人檔案識別資訊、相關貼文與訊息、制裁與申訴紀錄、服務使用紀錄
  6. 付費服務及付款
    • 處理目的: 訂閱狀態確認、付費權益提供、購買復原、付款與退款及爭議處理
    • 處理項目: 帳號識別資訊、購買商品、訂閱狀態、訂單與交易識別資訊、付款及購買復原所需之資訊
  7. 選擇性功能
    • FACE認證: 臉部真實存在與否之確認、與個人檔案照片是否一致之確認、防止冒充與照片盜用
    • 位置資訊: 鄰近使用者推薦、距離計算、以位置為基礎之探索與篩選
    • 隱藏熟人: 將已開啟此功能的使用者裝置通訊錄中的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與會員註冊的對應資料進行比對,使符合條件的會員與該使用者互相不可見

    本公司為隱藏熟人功能,不將終端裝置通訊錄原始資料儲存於伺服器,比對時使用比對值而非原文。會員一方之比對對象為會員之手機號碼(上列第1項)及電子郵件地址之比對值,因此即使會員未開啟「隱藏熟人」,只要其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儲存在已開啟該功能的使用者通訊錄中,雙方也不會在應用程式中看到彼此。比對值及比對結果不向其他使用者公開。由通訊錄產生之比對值(包括非會員之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於關閉隱藏熟人功能或帳號刪除完成時銷毀。

  8. 於本服務使用過程中可能自動產生之資訊
    • IP 位址
    • 裝置之時區設定
    • 連線日期時間及服務使用紀錄
    • 裝置資訊
    • 作業系統及應用程式版本
    • 推播通知權杖
    • 錯誤、故障、診斷資訊
    • 為安全及防止不正使用所需之技術資訊

    本公司為改善服務品質及查明錯誤原因,自動蒐集應用程式使用紀錄、錯誤與故障資訊及應用程式效能資訊(Google Firebase),且不將其用於廣告或追蹤使用者。

  9. 廣告性資訊

    本公司發送活動、權益、促銷等廣告性資訊時,僅就另行取得接收同意之使用者,得利用其電子郵件地址、推播權杖及行銷接收同意紀錄等。

    本公司不蒐集廣告識別碼(ADID・IDFA),亦不提供利用行為資訊之個人化廣告。

  10. 地點登記、修改申請及檢舉
    • 處理目的: 地點登記及資訊修改申請之受理、審查與公開,與申請人聯繫,確認重複或不實申請,處理地點檢舉
    • 處理項目: 申請人帳號識別資訊、所申請地點之資訊(名稱、地址、營業資訊、公開聯絡管道等)、申請照片、檢舉事由及內容
    • 以負責人或員工身分申請時之追加項目: 聯絡人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事業者資訊(商號、事業登記編號),事業登記證圖片

    本公司僅將已核准申請中公開所需之地點資訊及照片刊登於地點頁面,不公開聯絡人聯絡方式、事業者資訊及事業登記證圖片。

第二條(敏感資訊之處理)

  1. 因本服務之特性,本公司得處理使用者直接輸入之性傾向、性別認同或與關係、取向有關之資訊中,依相關法令屬敏感資訊者。
  2. 本公司將敏感資訊與一般個人資料區分處理;相關法令有所要求時,與其他個人資料之同意分別取得同意。
  3. 敏感資訊僅為使用者推薦、配對、個人檔案提供等使用者所同意之服務目的而利用。但也會將敏感資訊用於處理檢舉及保護使用者。若使用者提交的內容包含敏感資訊,相關內容可能因營運審查而提供予第7條及第8條所列的受託業者(包括跨境傳輸)。
  4. 使用者於個人檔案輸入之敏感資訊中如有向其他使用者公開之項目,本公司將加以說明,俾使用者知悉該資訊可能被公開。得選擇公開範圍之項目,得透過本服務提供之個人檔案、公開設定變更之。
  5. FACE認證過程中,為確認臉部真實存在與否及與個人檔案照片之比對,得處理臉部資訊。
    • FACE認證為選擇性功能。
    • 自動認證過程中所產生之拍攝資料,本公司不予持續保管。
    • 為人工審查另行提交之 FACE認證資料,保管最長7日後刪除。
    • 作為比對基準之照片為使用者處於有效狀態之個人檔案照片;設定為非公開之照片,於有效狀態下同樣納入基準照片。照片之公開範圍設定僅決定其他使用者可見之範圍,並不決定該照片是否作為 FACE認證之比對對象。
  6. 於護照・身分證件實名認證方式中,為確認所提交之人臉照片與證件照片是否為同一人、是否為真實之人,並防止重複註冊,本公司處理臉部特徵資訊(生物辨識資訊)。
    • 該資訊由實名認證專業業者 Didit 處理,本公司僅接收判定結果,不保存人臉照片及臉部特徵資訊。
    • 臉部特徵資訊於西班牙・美國等境外處理,有關傳輸之事項依第八條。

第三條(個人資料之蒐集方法及裝置存取權限)

  1. 本公司以使用者直接輸入、於服務使用過程中自動產生,或自實名認證機構・支付業者等取得之方法蒐集個人資料。
  2. 本公司為提供服務功能,得存取終端裝置之下列功能。
    • 照片、媒體: 個人檔案照片及本服務內圖片之登錄
    • 相機: FACE認證、護照・身分證件實名認證之拍攝、照片拍攝及必要之附加功能
    • 麥克風(選擇): 於聊天中錄製、傳送語音訊息時使用。不使用語音訊息時可不予允許。
    • 位置: 鄰近使用者推薦及距離計算
    • 通訊錄: 隱藏熟人
    • 通知: 配對、訊息、服務通知,以及使用者同意時之廣告性資訊提供
  3. 選擇性存取權限,縱使用者未予允許,本公司仍以可使用除該功能外之基本服務之方式營運。
  4. 使用者得隨時透過作業系統之設定變更選擇性存取權限。

第四條(個人資料之保有及利用期間)

  1. 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達成或使用契約終止時,本公司立即銷毀該個人資料。
  2. 請求刪除帳號者,為使誤刪之帳號得以復原,得設7日之寬限期;寬限期屆滿後,無相關法令或其他保管事由之個人資料,即予刪除或匿名化。
  3. 依相關法令或為安全之服務營運,下列資訊保管一定期間。
    • 契約或撤回要約等相關紀錄: 5年(《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第6條、同法施行令第6條)
    • 貨款結算及財貨、服務供應相關紀錄: 5年(《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第6條、同法施行令第6條)
    • 消費者申訴或爭議處理相關紀錄: 3年(《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第6條、同法施行令第6條)
    • 標示、廣告相關紀錄: 6個月(《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相關法律》第6條、同法施行令第6條)
    • 服務連線相關紀錄: 3個月(《通信秘密保護法》第15條之2、同法施行令第41條)
    • 2026年9月28日前蒐集之國家層級連線彙總(已停止蒐集): 自蒐集之日起 91 日
    • 舉報、封鎖、不正使用、使用限制及制裁申訴等安全紀錄: 最長3年
    • 為 FACE 人工審查所提交之認證資料: 最長7日
    • 個人檔案、社群貼文及聊天照片自動審核之判定紀錄(審核結果及事由分類、審核時間): 該照片保管之期間
    • 因自動審核自個人檔案下架之照片及其事由紀錄: 為確認重複違規及因應爭議所必要之最短期間
    • 營運人員檢視待審核照片之紀錄: 最長3年
    • 編輯或刪除前之聊天訊息原文: 自編輯或刪除之日起30日(該期間內與檢舉等安全事件相關者,與安全紀錄同為最長3年)
    • 已刪除之社群貼文及留言原文: 自刪除之日起30日(該期間內與檢舉等安全事件相關者,與安全紀錄同為最長3年)
    • 地點申請之聯絡人聯絡方式、事業者資訊、事業登記證圖片及申請原始照片: 自審查結束(核准或駁回)之日起30日
    • 經核准刊登之地點資訊及照片: 刊登期間(結束刊登並刪除地點者,於90日內銷毀)
    • 隱藏熟人通訊錄比對值: 至關閉隱藏熟人功能或帳號刪除完成時止
    • 位置資訊蒐集、利用、提供事實確認資料: 依位置資訊主體即使用者分別記錄,保管190日(依《位置資訊之保護及利用等相關法律》第16條及位置資訊服務使用條款)
    • 實名認證匿名識別值及其連結紀錄: 帳號刪除後,為防止重複與不正之重新註冊,並防止重複領取註冊權益與活動獎勵所必要之最短期間

第五條(個人資料之銷毀)

保管期間屆滿或處理目的達成後,立即銷毀個人資料。依法須保留的資料分開保管或限制存取。電子資料以難以復原的方式刪除,紙本資料碎紙或焚毀。

第六條(個人資料之第三方提供)

  1. 本公司原則上不將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
  2. 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於相關法令允許之範圍內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
    • 使用者已就第三方提供另行同意時
    • 法律另有特別規定,或為遵守法令上義務而有必要時
    • 偵查機關、法院、行政機關等依相關法令所定合法程序提出請求時
    • 其他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所允許之情形
  3. 本公司為配合應用程式商店的退款審查及付款爭議處理,可能向Apple Inc.或Google LLC提供必要的最少資訊,包括交易識別資訊、已購商品及免費功能的提供情形,以及本公司對退款申請的意見。

第七條(個人資料處理業務之委託)

本公司為提供服務,依下列方式委託個人資料處理業務。

受託者委託業務
PortOne株式會社實名認證串接
NHN KCP手機實名認證
Google LLC服務基礎設施・認證・通知・付款・客服郵件收發與儲存
Apple Inc.推播通知・App Store付款
RevenueCat, Inc.訂閱管理及退款審查協助
Amazon Web Services, Inc.雲端服務・安全及使用者保護
Didit (Didit Identity, Inc. · Didit Identity Spain, S.L.)海外使用者實名認證及手機號碼確認
TypeSafe AI, Inc.服務營運及使用者保護支援
Anthropic, PBC服務營運及使用者保護支援
Slack Technologies, LLC內部工作協作及營運支援
NAVER Cloud Corp.地圖・地址搜尋

本公司於委託契約中約定個人資料保護所需事項並管理・監督受託者;受託者或委託業務變更時,將透過本政策告知。

第八條(個人資料之跨境傳輸)

本公司為提供服務,依下列方式於境外處理・保管個人資料。

接收方傳輸國家・聯絡方式傳輸項目・目的傳輸時間・方式保留期間
Google LLC美國等 / 帳號・裝置・使用資訊・電子郵件地址、諮詢內容及附件 / 服務營運・認證・通知・付款・客服郵件收發與儲存使用服務時加密傳輸目的達成或委託契約終止時止
Apple Inc.美國等 / 帳號・裝置・付款資訊 / 推播通知・App Store付款使用服務時加密傳輸目的達成時止
RevenueCat, Inc.美國 / 購買及訂閱資訊、退款審查相關資訊 / 訂閱管理及退款審查處理付款時加密傳輸委託契約終止時止
Amazon Web Services, Inc.日本 / 個人檔案照片・人臉認證等使用者提交之影像及認證相關資訊 / 實名認證・安全及使用者保護認證・登錄照片時加密傳輸目的達成時止
Didit (Didit Identity, Inc. · Didit Identity Spain, S.L.)西班牙・美國等 / 身分證件・人臉照片・臉部特徵資訊(生物辨識資訊)・手機號碼等實名認證資訊 / 海外使用者實名認證、防止重複註冊及手機號碼確認實名認證時加密傳輸判定後請求刪除時止
TypeSafe AI, Inc.美國 / 貼文・留言・個人檔案資訊・檢舉內容等服務使用資訊之一部分 / 服務營運及使用者保護支援處理相關業務時透過加密網路傳輸不用於AI模型之訓練・微調,於提供服務及履行法定義務等處理目的所需期間內保管
Anthropic, PBC美國 / 貼文・留言・個人檔案資訊・檢舉・客戶支援內容等服務使用資訊之一部分、審核・檢舉對象照片(個人檔案・社群・聊天附件・地點申請照片) / 服務營運及使用者保護支援處理相關業務時透過加密網路傳輸原則上於30天內刪除。若偵測到違反使用政策的情形,輸入與輸出資料可能保留最長2年,安全性分類分數可能保留最長7年。此外,如因遵循適用法令等原因確有必要,相關資訊的保存期間可能例外延長。
Slack Technologies, LLC美國 / 營運上需要審查之服務使用資訊之一部分(含審核・檢舉對象照片)及處理結果 / 內部工作協作及營運支援處理相關業務時透過加密網路傳輸營運事件紀錄保管期間內(一般審核7日,安全紀錄最長3年),會員退出時刪除可識別之副本

上述傳輸係作為履行服務使用契約之個人資料處理委託・保管進行,本公司依相關法令採取保護措施。

  1. 使用者得拒絕跨境傳輸。但拒絕服務營運所需之傳輸可能導致難以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務;FACE認證等選用功能或個人檔案照片審核,得以不使用該功能或不登錄照片之方式拒絕。
  2. 人工智慧分析係用以輔助負責人審查,對使用者不利之措施由負責人確認後決定。

第九條(個人檔案照片之公開範圍及自動審核)

使用者可設定每張照片的公開範圍。公開照片得向其他使用者顯示。私密照片僅供本人選擇公開的聊天對象查看;撤回公開、封鎖、取消配對或刪除帳號時收回閱覽權限。

使用者註冊、修改或重新啟用個人檔案照片、於社群貼文附加照片或於聊天中傳送照片時,本公司為防止顯示色情內容等不符合營運政策之照片,進行自動影像審核。

  1. 審核結果依下列方式處理。
    • 無問題之照片照常顯示。
    • 明顯違規之照片不予顯示,本公司將此事實通知使用者。
    • 判定不明確或未能取得判定之照片暫緩顯示,由本公司有權限之負責人於必要時藉助人工智慧分析確認後,決定是否顯示。
  2. 使用者得依第十一條就自動審核結果請求說明或重新審核,本公司由負責人重新確認後通知結果。
  3. 本公司僅保管判定結果及最低限度之事由分類,為審核而移轉之影像僅於第八條所定之移轉目的範圍內處理。

第十條(個人位置資訊之處理)

本公司經使用者同意,使用位置資訊推薦附近會員並提供距離及篩選功能。蒐集範圍、保管期間及權利行使方式請參閱位置資訊服務使用條款。

第十一條(使用者之權利及行使方法)

  1. 使用者得隨時就其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
    • 要求查閱個人資料
    • 要求更正個人資料
    • 要求刪除個人資料
    • 要求停止處理個人資料
    • 撤回對個人資料處理之同意
    • 就個人檔案照片自動審核等經自動化處理所為之決定,要求說明或重新審查
    • 相關法令所認可之其他個人資料保護權利
  2. 使用者得透過應用程式內之個人檔案、設定、帳號管理功能或客服團隊行使權利。
  3. 會員得隨時透過應用程式或本公司提供之方法,請求刪除帳號。
  4. 本公司受理個人資料更正或刪除之請求時,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於完成必要措施前不利用或提供該個人資料。
  5. 本公司得確認行使權利之請求人是否為本人或正當代理人。
  6. 法令規定應保管該個人資料等有正當事由者,部分權利之行使可能受到限制;此時本公司依相關法令說明其事由。
  7. 廣告性資訊接收同意,得隨時透過應用程式內之通知、行銷設定或本公司提供之方法撤回。

    8.點點僅限年滿19歲之成年人使用,不允許未滿19歲之使用者註冊。

第十二條(個人資料之安全性確保措施)

為防止個人資料之遺失、竊取、洩漏、偽造、變造、毀損及未經授權之存取,本公司依相關法令採取下列保護措施。

  • 運作內部管理體系,並最小化處理個人資料之人員及權限
  • 對個人資料處理系統實施存取控制
  • 傳輸區段加密及對識別資訊進行雜湊等保護處理
  • 管理個人資料處理及存取紀錄
  • 進行安全檢查,並運作事故發生時之應變及通知程序

第十三條(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及權益侵害救濟)

本公司為統籌個人資料處理業務,並處理使用者有關個人資料之諮詢、申訴及損害救濟,指定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1.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 姓名: Juhui Kim
    • 職稱: 個人資料政策及營運負責人
    • 電子郵件:

    使用者就本服務使用過程中所生有關個人資料之諮詢、查閱、更正、刪除、停止處理之請求、申訴及損害救濟事項,得向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或客服團隊洽詢。

    就個人資料侵害如需另行諮詢或損害救濟,得利用下列機關。

    • 個人資料侵害申訴中心: 無需區碼 118
    • 個人資料糾紛調解委員會: 無需區碼 1833-6972
    • 警察廳: 無需區碼 182

第十四條(隱私政策之變更)

  1. 本隱私政策自施行日起適用。
  2. 因相關法令、服務、個人資料處理方式或受託方等之變更而修訂本政策時,本公司透過本服務或網站公開變更事項,俾使用者易於確認。
  3. 有對使用者權利造成重大影響之變更時,依相關法令以必要之期間及方法另行通知。

附則

本隱私政策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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